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省网点员工冬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省网点员工冬装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省网点员工冬装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
3、项目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4、项目概算:2000.25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允许同时中标,标段评标顺序详见招标文件。
9、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
(1)标段1全省网点员工冬装(羽绒服)采购:羽绒服800元/套;
(2)标段2全省网点员工冬装(冲锋衣)采购:冲锋衣650元/套;
(3)标段3全省网点员工冬装(西裤)采购:西裤300元/套;
投标人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10、中标人数量: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入选1家);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4家及以上时,推荐2家中标候选人(入选1家,备选1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前2家,再按照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排序最后1名为备选投标人。
11、合同期限: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1年。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省网点员工冬装集中采购项目,包含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招标内容:全省网点员工冬装(羽绒服)、冬装(冲锋衣)采购,冬装(西裤)采购,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信用信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询。)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安徽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b.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c.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商或投标品牌所有者;
注:①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家,提供厂房房产证(房产证所有人需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需在投标截止
前1年,同时提供交易记录或发票作为证明材料)、联系人、电话
②投标人若为投标品牌所有者,提供所投品牌的商标注册公告或商标注册文书,文书或公告中注册人需为投标人,且商标专用权限需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成衣生产线或长期合作成衣制造工厂;
注:①投标人若具有相应的成衣生产线,提供厂房房产证(房产证所有人需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需在投标截止
前1年,同时提供交易记录或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生产线包含设备在内的实景照片。
②投标人若有长期合作成衣制造工厂,提供投标人与该工厂5年及以上的合作协议,同时提供该工厂厂房的生产线包含设备在内的实景照片。
(3)投标人成立需在10年及以上。
2.2业绩要求:
标段1: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具有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供货内容中须含羽绒服);
标段2: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具有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供货内容中须含冲锋衣);
标段3: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具有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供货内容中需包含西裤)。
注:①合作案例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除合同外还须提供结算发票(合同文本体现合同金额的提供任一期结算发票,合同文本不体现合同金额需提供累计金额达到项目业绩金额要求的结算发票),以合同签署
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
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
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
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
或生效
的,不予认定。
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三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一)招标文件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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