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江西公司2025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粉末活性炭)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本项目采购总量为663吨粉末活性炭,采购单价限价为3000元/吨,采购控制价为198.9万元。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的货物(粉末活性炭)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本项目采购总量为663吨粉末活性炭,采购单价限价为3000元/吨,采购控制价为198.9万元。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粉末活性炭,高温高压压榨法制作工艺,黑色无定型粉末,本身无毒、无臭、无味,碘吸附值,mg/g≥700;亚甲基蓝吸附值,mg/g≥120;COD去除率≥80%,磷含量质量分数低于0.1%等。按照《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LY/T 3279-2021 )相关规定执行。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各工业污水厂及荆门公司的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指定的污水厂及荆门公司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响应人资格要求2.1 合格响应人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2.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1)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2)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2.1.2 履约能力要求:1)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①响应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自主生产(制造)的能力,响应的货物为响应人自主生产(制造)的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②响应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产品的粉末活性炭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货物仅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其他代理商重复参与。3)提供所报价货物生产商送检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