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1采购范围及要求:焱鑫公司两个园区含内蒙车间及淄博钢绞线车间共计在用行车37台,为保证特种设备行车的安全运行,须委托具备对应特种设备维修相关资质的厂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年度维保维修。根据实际业务据实结算;
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3最高限价:44.5万元(含税,税率:13%);
1.4结算付款方式:根据实际维保情况及金额,中标人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按照余额30%付款,半年期电子承兑。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维修资质;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起至2025年7月2
9:00时止(北京
,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