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北区域2025-2028年度秩序服务名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物管公司华北区域2025-2028年度秩序服务名录采购(编号:gkzb202507240003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北区域2025-2028年度秩序服务名录采购项目 | 秩序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中标单位签署《秩序服务名录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3年。
服务地点位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项目业态包含但不限于营区、办公、住宅、医院等。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人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他:(1)标段划分:拟分为1个标段;
(2)中标单位数量:最多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35名的单位为拟中标单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3.1.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http://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预警名单、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最终评审结果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1.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8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3.1.9其它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③2023年7月至今具有不少于3份合同额≥100万元单项秩序专业分包服务业绩,属同一项目同一甲方业绩不重复计取(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作
、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页及合同期内任意一笔付款的对应发票(如发票项目名称为代发工资、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非专业分包项目,相应业绩不予认可),并提供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自2023年7月
”指服务合同开始
在2023年7月
之后的均为有效。
④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不得参与。
⑤供应商不得具有外资企业背景(通过企查查或者天眼查,进行三级股权穿透。外资股东不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持股比例≤30%的定义为非外资企业,港澳台法人独资算外资,但能提供证明实际控制人为内地出资人的除外))且注册地不得为境外及查询截图,投标单位企业自行提供外资背景查询截图及说明。
⑥供应商须提供穿透式管理专项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从2025-07-25 20:00:00起至2025-08-01 17:00:00止(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