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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监理   体育场馆   场馆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保发改社会〔2023〕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以南、恒祥南大街以西、天威中路以北、公园街以东。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2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9970.87平方米。主要对项目范围内现有体操、游泳、乒乓球、综合体育场等场地设施进行改造修缮,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及地下车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体操场馆改造1450.33平方米、游泳场 馆改造及新建服务配套10344.29平方米、乒乓球馆改造及新建柔道馆5543.48平方米、儿童运动中心改造2027.14平方米、看台改 造5793.64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新建3047.68平方米、体育馆外立面改造333.96平方米、室外综合体育场改造24000平方米、地下车库新建61430.35平方米,其中市政工程包括恒祥南大街534.037 米、体幼街及多祥路 429.121米、公园街 626.5 米、天威路人行道面积 452平方米、裕华路人行道面积1171 平方米。2.1.4工程总投资:98619.16万元。2.1.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2.1.6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2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一项项目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类或具有一项项目涉及主干路的市政工程或占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采用 暗标方式 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异议受理渠道: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敬来;电话:0312-2016626。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5)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3 09:00至2024-02-29 17:0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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