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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卷烟厂优质特色烟叶醇化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YNYX

1.2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优质特色烟叶醇化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3.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红河卷烟厂现厂区南部130亩预留用地,按照片烟仓储102万担的规模进行规划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新建总建筑面积114982平方米,其中 5 栋片烟醇化库112678 平方米,库区管理用房1504平方米,叉车充电间540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180平方米、门卫房80平方米。

②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虫害防治等配套设施,以及消防、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

③配套建设弱电及信息化系统。

④配套建设管线、道路、物流广场、绿化等室外工程。

1.3.2招标范围: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他依据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文件的审查工作,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文件等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1.4工期及进度要求: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有内容为止。

(2)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进行图审。各个单项工程资料分批提供,审查机构在收到各个单项工程齐备的审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图修改和审查机构的复审)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对审查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合格书。

1.5服务质量及效果要求:

(1)满足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文件等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1.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准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一类机构),审查业务范围须包含勘察一类、房建设计一类。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提供投标截止前至少连续6个月(207月-2012月或208月-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入职不足6个月的,则按实际入职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

3.4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本次拟派往本项目的审图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提供投标截止前至少连续6个月(207月-2012月或208月-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审图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则按实际入职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3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及《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至2025年2月(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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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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