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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5047红安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5047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6 骨灰堂   红安   工程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5047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8-421122-04-01-224186),项目业主为红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殡葬管理所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2栋3层框架结构的骨灰楼(含骨灰寄存室、骨灰寄存配套设施设备、祭祀用房),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1栋1层框架结构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完成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EPC)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 、勘察)、 采购、施工、调试、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 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 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5
合同估算价:1415.41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5)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近五年(自 2020年 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备①或者②或 者③业绩。①建筑面积在 5000㎡及以上或者单项投资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建筑面积在5000㎡及以上或者单项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建筑面积在 5000㎡及以上或者单项投资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业绩。(7)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 注册建造师),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注册证; 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8)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二年(2023年、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 无亏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不要求其他单位)。(9)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 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 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 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 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7月1至2025年07月224:00时止(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25年08月0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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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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