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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硖石镇六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金台区硖石镇六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宝鸡市金台区水利局以宝金水发(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金台区水利水保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台区硖石镇六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金台区硖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9km2,其中坡改梯10.02hm2,护地堤0.608km,保土耕作19.76hm2,面源污染治理23.03hm2,营造水保林37.52hm2,封禁治理508.34hm2,疏林补植0.45万株,封禁围栏3km,封禁治理标识牌10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工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工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务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7、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03月0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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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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