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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深圳地铁15号线钢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3-18 中国电力建设   钢材   中国电力  
一、采购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深圳地铁15 号线项目钢材,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 号线15101 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九工区主要承担两站三区间施工内容,主要为:坪洲站~海城站区间、海城站、海城站~铲湾北站区间、铲湾北站、铲湾北站~铲湾中站区间(2 站3 区间),区间共计3311 环。海城站为15 号线与28 号线的换乘站,设置于海城路与兴业路交叉口以南,沿海城路敷设。15 号线位于地下二层,28 号线位于地下三层。铲湾北站位于辅三路与辅八路交叉口。铲湾北站为地下二层12m 单柱岛式站,车站大里程端设置单停车线。

2、采购范围:

包件1 为项目主体、围护结构所需的钢材原材供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

料、生产及加工、包装、装车费、供货协调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

采购保管费、运杂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

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

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包件2 为项目钢结构加工件供货。主要为预埋钢板、轨道压板、管片存放架、型钢

轨道、轨枕、循环水箱、吊斗、支吊架、拼装头、注浆头、管片吊耳、铁皮风筒、钢楼

梯、挖机平台、防护棚等,详见附件。钢结构加工不包含洞门钢环、钢模板等专业结构

件。报价包含加工件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第三方检测费、

1

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制定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

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其他交付甲

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 号线所需钢材材料共540t,划分为2 个包件进行采购,各包件采购范围及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包件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槽钢

Q235B,10#

t

25

 
 

H 型钢

Q235B,200*200*8*12mm

t

50

 
 

工字钢

Q235B,14A

t

20

 
 

槽钢

Q235B,20A

t

25

 
 

槽钢

Q235B,14A

t

25

 
 

钢管

Q235B,直径50mm、壁厚2mm

t

4

 
 

钢管

Q235B,直径40mm、壁厚2mm

t

4

 
 

钢管

Q235B,直径30mm、壁厚2mm

t

4

 
 

方管

Q235B,40*40*1.5mm

t

4

 
 

方管

Q235B,30*30*1.5mm

t

4

 
 

方管

Q235B,20*20*1.5mm

t

4

 
 

角钢

Q355B,100*10mm

t

10

 
 

钢板

Q355B,20*2050*12000mm

t

20

 
 

钢板

Q235B,20*2050*12000mm

t

60

 
 

钢板

Q235B,8mm

t

165

 
 

钢板

Q355B,10mm

t

15

 
 

钢板

Q355B,40*2080*12000mm

t

30

 

合计

 

t

469

 

包件2:

2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槽钢

Q235B,10#

t

5

钢结构加工件

 

H 型钢

Q235B,200*200*8*12mm

t

10

钢结构加工件

 

工字钢

Q235B,14A

t

10

钢结构加工件

 

槽钢

Q235B,20A

t

5

钢结构加工件

 

槽钢

Q235B,14A

t

5

钢结构加工件

 

钢管

Q235B,直径50mm、壁厚2mm

t

1

钢结构加工件

 

钢管

Q235B,直径40mm、壁厚2mm

t

1

钢结构加工件

 

钢管

Q235B,直径30mm、壁厚2mm

t

1

钢结构加工件

 

方管

Q235B,40*40*1.5mm

t

1

钢结构加工件

 

方管

Q235B,30*30*1.5mm

t

1

钢结构加工件

 

方管

Q235B,20*20*1.5mm

t

1

钢结构加工件

 

钢板

Q235B,8mm

t

15

钢结构加工件

 

钢板

Q355B,10mm

t

15

钢结构加工件

合计

单件理论重量≤0.5t

t

71

钢结构加工件

注:表中需求量为设计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请响应人仔细阅读技术质

3

量要求,确保投标有效性。

4、交货:交货开始为2025 年4 月15 日,预计交货期12 个月,后续交货以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四局深圳地铁15 号线项目工地。

6、质量要求:
6.1 钢材原材材料按照《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购(甲控)材料设备品牌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详见技术规范。

6.2 加工件必须符合深圳地铁集团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且首件样品需送至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6.3 加工件的防腐、油漆、加工焊接质量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7、计量方式:结算按实际到货数量计算理论重量计算。

8、付款方式:付款必须按照“先开票,再挂账、后付款”的原则,结算周期上月16 日-本月15 日,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供方按照买方确认的收货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挂账。挂账完成后60 日内买方支付对应已结算货款的60%价款,90 天内支付至货款的80%,120 天内支付至货款的97%。剩余3%货款视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30 个工作日内退还,待交货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12 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在国内工程项目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供货纠纷(须出具承诺书)。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须出具承诺书)。并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与之签订有长期销售合同,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钢材材料的供货业绩,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 个,且三年签订的合同总额不低于200 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询比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询比报价。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价禁入期间。

8、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报价,获得制造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 年3 月217:00前(北京)……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响应文件开启,下同)为2025 年3 月31 日10时00 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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