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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6临邹线临清南环至临清东昌府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5 路面改造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 S246临邹线临清南环至临清东昌府界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所在地 聊城市 建设性质 路面改造
招标备案号 SG202503704-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注册后查看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立项文号 聊交发〔2024〕69号
项目法人单位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注册后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9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资金+地方投资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临清南环(K0+000),止于临清东昌府界(K10+271),实施里程10.271公里,车道里程41.084公里,路面改造断面里程10.271公里,路面改造车道里程41.084公里,一级公路,路面宽23m。 2.招标范围:负责S246临邹线临清南环至临清东昌府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G1,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10+271,标段长度:10.271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SG1)
负责S246临邹线临清南环至临清东昌府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4、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资质证书标明的从业范围满足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以交工验收证书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公路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路面改造工程。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2023或2022-20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投标人的成立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岗项目。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要求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注册后查看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03-26至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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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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