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交通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03 交通设施维护   城市建设   交通设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R。 

2.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交通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对中韩示范区区域内已建成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负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含公安)维修维护及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警示标语等零星工程,作业任务量以发包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1)标牌清洁具体内容:区内现场安装的标志标牌一年2次清洗擦拭。             

(2)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维护具体内容:

1)区内现场安装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一年2次清洗擦拭,交通事故数据提取。

2)设备检查:定期对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及维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交通标志标牌,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警示标语等。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6.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详见技术要求)。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开竣工以实际合同为准)。

8.控制价:797170.59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动态核查须处于合格状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 

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7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每天9:00至11:30,1:00至4: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