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第八师发改委 以师发改综【2020】48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包括展厅、公共服务空间(前厅、过厅、观众休息室、贵宾休息室、新闻中心、会议空间、餐饮空间、厕所等)、仓储空间、辅助空间(行政办公用房、临时办公用房、设备用房)以及设备购置等室内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09978.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853.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7125.47 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 |
第八师石河子市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导向标识采购 |
第八师石河子市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导向标识采购的所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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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2025年04月0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0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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