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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金塔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07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   市场监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GY

项目名称:金塔县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金塔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此预算金额包含:样品购买费、检验检测费、抽样车辆、抽样人员差旅费、食宿费、样品寄送等抽检产生的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1.承担2025年金塔县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涉及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特色食品3大类,共406批次,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202批次、餐饮食品111批次、特色食品93批次,复用餐饮具不超过20批次。

2.自样品抽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除外,如: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食品、突发事件抽检食品等时效性较强的根据实际需要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系统”,做好系统的维护。

3.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在上半年和下半年(既2025年6月3前和11月3前)分别撰写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和消费警示。

4.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酒泉市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金塔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检验项目和时限完成检验任务。不得擅自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修改检验方法,对检测报告的公证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不得提供虚假检验报告。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计划任务年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注册)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检验检测差错事故。

3.供应商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4.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帐号,能在抽样现场实施在线抽样录入并按系统要求出具抽样单等文书。

5.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

6.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企业备案表(需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证照、文件,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二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5年4月至2025年4月,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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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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