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CY-J
2.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消防救援大队小型站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1612.5元;(此金额为预算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的优惠参考,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市场零售价的96%,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
6.招标内容:副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货物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8.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
9.供货地点:
(1)吉林市昌邑区天津街小型站;
(2)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小型站;
(3)吉林市昌邑区华业小型站;
(4)吉林市昌邑区东市小型站;
(5)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小型站;
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拟投标产品;
3.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22年至20)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2025年成立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偷税、漏税、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0
至2025年04月1
,每天
08:30分至11:30分,
13:00分至16:00分(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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