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嘉交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矿粉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永嘉交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嘉交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永嘉交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计划,需要采购沥青、矿粉、碎石。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合同包,合同签订主体为永嘉交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沥青LQ |
70号普通沥青 |
A级70# |
4000 |
吨 |
永嘉交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
改性沥青 |
SBS |
500 |
吨 |
||||
2 |
矿粉KF |
矿粉 |
沥青用0.06mm |
15000 |
吨 |
注:清单中数量是暂定的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沥青运输要提供对应品牌的产品公路出厂票。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视为合同完全履行完毕(按先达到的条件认定)。
2.4交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要货通知后7天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所投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制造商与销售商(或经销商)之间签订的销售合同不予认可。
(1)沥青LQ合同包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矿粉KF合同包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需针对所投合同包,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或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2)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如若同时参加,则取厂家投标有效,代理商投标无效),代理同一生产厂家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04月1
至2025年04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