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大余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大余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大余县城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余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余发改投资字〔2023〕260号 | |||||
建筑面积 | 1951.51 平方米 | 层次 | 2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8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6625245.58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涵盖施工图纸及县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作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大余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证明。 | |||||
技术负责人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检(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 专职安全员(2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5.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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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
2025年04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