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3-04-01-33922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陈头岗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陈头岗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陈头岗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西北部、广州南站商务区陈头岗组团内,东新高速与南大干线交汇处西北角。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100541.06㎡,可建设用地面积50910.21㎡,容积率≤3.7,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计容建筑面积约160926㎡,总建筑面积约222237㎡,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6500㎡,住宅面积约140616㎡。建筑限高≤100米,层数暂定为33层,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估算阶段(如需)、概算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等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等其他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44.47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3.5 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4月2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5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