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要内容:
1.招标单位: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后查看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内容:兴银理财关于2025年平面及网络媒体广告投放;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中标家数:1家。
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媒体刊例折扣不高于100%、媒体信息发布含税单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媒体名称 |
★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篇) |
1 |
人民网 |
3600 |
2 |
新华财经 |
3000 |
3 |
金融时报 |
1500 |
4 |
上海证券报 |
1500 |
5 |
中国证券报 |
1500 |
6 |
证券时报 |
1200 |
7 |
中国基金报 |
1000 |
8 |
新福建客户端 |
1800 |
9 |
上观新闻网/上观新闻客户端 |
3000 |
10 |
掌上福州新闻客户端 |
3000 |
11 |
新浪 |
不设置 |
12 |
搜狐 |
不设置 |
13 |
腾讯 |
不设置 |
14 |
网易 |
不设置 |
15 |
凤凰 |
不设置 |
16 |
中国网 |
不设置 |
17 |
金融界 |
不设置 |
18 |
和讯 |
不设置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
5.投标人近三年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提供承诺)。
6.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2年1月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成功案例至少1例。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能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2025年 4月 2
09:30到2025年 4月 2
16:30北京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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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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