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111-04-01-2487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区东平汽车小镇二期AB2201088地块开发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区东平汽车小镇二期AB2201088地块开发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白云区东平汽车小镇二期AB2201088地块开发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永平街到广从一路东侧,地铁14号线东平站A出口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AB220108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8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783.80平方米;计容面积为45699.00平方米(办公35259.20平方米,商业9139.80平方米,图书馆1200平方米,公厕1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23084.80平方米(地下室18042.09平方米,架空层及其他5042.71平方米),容积率为4.0;建筑高度最高≤90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工程安全一级。(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白云区东平汽车小镇二期AB2201088地块开发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监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监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07.44146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3.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的要求设置。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3.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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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4月2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5月1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 |
2025年5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