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28.84万元
第三包最高限价:477.84万元
采购需求:
第三包:采购4344吨有机肥。(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前);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中无“贪污贿赂罪”记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 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1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04-25至 2025-04-30,每天
0:00 至 11:59,
12:00 至 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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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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