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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创优赋能能力提升改造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4 教学设备   职业技能   提升改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

项目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创优赋能能力提升改造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14万元

最高限价:112.1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2.14 112.14 交换设备 交换机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教学仪器 教学实验箱3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内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或20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或2025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2到 2025年04月3,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年05月1 14点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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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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