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李大人庄美食广场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24 广场提升改造   美食广场   提升改造  
一、招标条件

本李大人庄美食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5.7333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李大人庄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李大人庄美食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大人庄美食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李大人庄美食广场提升改造工程)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会议,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2025年04月2至2025年04月2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5年05月0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