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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神木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24 物业管理   物业   神木市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神木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1,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神木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对于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磋商,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神木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有)、标段编号(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记录: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现场查询)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 承诺事项:《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现场查询)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4月2至2025年04月3,每天08:00:00至12:00:00,12:00:00至18: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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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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