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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信息中心2025~2027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4 监测系统   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运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66.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要求,严格执行水利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水信息〔2018〕322号)、《水利部水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通知》(水文地函〔2019〕35号)、《关于全国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刊印有关事项的通知》(水文中心〔2019〕22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开展2025~2027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共有365个地下水监测站,分布在全市11个区。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开展365个地下水监测站全年信息报送。

2)看护365个地下水监测站设施设备,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

3)现场校测365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至少2次,纳入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的代表站需按季度校测,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因水毁等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加密校测。开展不少于150个地下水监测站监测井井深测量。

4)开展不少于110个地下水监测站透水灵敏度试验,3个地下水监测站的监测井清淤洗井。

5)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备品备件,水位计不少于26套,全面升级通讯模块,与4G(含5G/北斗)等移动通信服务相适应,及时维修出现故障的水位计。

6)及时做好365个地下水监测站通信保障和相应设备维护。

7)及时做好365个地下水监测站井口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养护维护。

8)及时完成365个地下水监测站监测资料整编与刊印。

9)及时做好所在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系统运行维护。

注:(1)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有效,2025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6.83万元,预算已下达。2026、2027年项目最终预算以财政部门批复为准,2026、2027年批复预算金额较2025年预算金额有变化的,年度合同价格同比例调整。

(2)如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中标人作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3)中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①中标人未通过年度合同验收;

②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质量不达标、擅自转包等),且未在采购人要求期限内有效整改;

③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遭受重大损失或负面社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被列为失信人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有效,按年签署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12月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了招标文件。(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2  至 2025年04月3,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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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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