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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林场至太平岭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4 公路工程   太平岭   林场  

兴安林场至太平岭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2

1.招标条件

兴安林场至太平岭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以阿交发〔2025〕3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兴安林场至太平岭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全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行政区划内。拟建项目起点位于兴安林场福庆假日宾馆门前旧水泥路路中心,路线由南向北布设。在K0+950和K1+920处先后跨越哈拉哈河,之后经由五号沟至终点太平岭顶。本项目全长14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TJ-1

14.0公里;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

2.3计划工期:2025年6月1至2029月3,即47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47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2020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以交工验收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4公里及以上公里数的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及涵洞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2至2025年4月317时30分(北京,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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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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