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 北京地铁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通信信号施工标段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以 京交函【2024】12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注册后查看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包括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的信号设备安装、新建综合承载车地无线通信系统以及通信系统配套改造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包括但不限于托板托架、桥架、线槽的安装)、既有设备设施移设拆除等施工,本项目引起的相关施工配合工作、以及必要的临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机房除湿、新设/既有设备防护、机房整治等),以及相关的配合、调试工作、拆旧设备的保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 51824.0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62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包括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的信号设备安装、新建综合承载车地无线通信系统以及通信系统配套改造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包括但不限于托板托架、桥架、线槽的安装)、既有设备设施移设拆除等施工,本项目引起的相关施工配合工作、以及必要的临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机房除湿、新设/既有设备防护、机房整治等),以及相关的配合、调试工作、拆旧设备的保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 资质, 近5年(竣工验收日期在2020年4月至2025年3月3
期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含)以上的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4-25 9:00:00 至 2025-4-3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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