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Z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便隐血(FOB)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预计单年度使用总金额:人民币20.59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自然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消毒类产品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6)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所投产品为危化品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7)纳入深圳市人民医院诚信档案管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 4 月 24 日起至2025年 4 月 30 日(
9:30-12:00,
14:00-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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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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