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 2025 年上遥镇东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
保持部分),已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2024)79 号、黎城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2025)6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省级水
利转移支付资金和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黎城县水利发展中心(黎城县实施国家
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城县 2025 年上遥镇东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
土保持部分)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黎城县上遥镇
2.3 计划工期:12 个月
2.4 建设内容与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5.6km²,其中:营造水土保持林152.63hm²;封育治理 1407.37hm²。东沟河后庄村段新建浆砌石护岸 288m;东沟河中庄村段新建浆砌石护脚 129.5m,新建浆砌石护岸 54m,新建格宾石笼护岸 1004m,现有浆砌石护岸加高 404m,新建漫水桥 2 座,堤后绿化 2730m², 河道疏浚整治2.25km,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取得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的条件;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名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记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办理 CA 证书后,请于 2025 年 4 月25 日至 2025年5 月1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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