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沽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市容环境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沽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市容环境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8.6607万元 最高限价:138.660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38.6607 |
138.6607 |
市容管理服务 |
大沽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市容环境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协助从事市容环境秩序维护等工作,需辅助管理人员18名、车辆7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具体请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九章附录1: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2

到 2025年05月0

,每天

09:30至11:30,

14:00至16: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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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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