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西安市地铁运营分公司生产汽车燃油采购项目(2025-2027年度)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现有各类型生产车辆188辆,根据生产实际,计划采购生产车辆燃油(汽、柴油),签订采购合同,保障双方服务权益。
2、采购范围: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生产车辆汽、柴油采购,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签订过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含)的燃油采购合同业绩;
3、供应商西安市加油站网点不少于30个(含);
4、供应商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四、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1 、获取:从2025年4月2
9时00分到2025年5月
17时00分;
五、公开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2025年5月13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