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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幕墙、公区装饰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7 装饰   幕墙   专业分包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幕墙、公区装饰工程专业分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人: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北侧、庄周路东侧、和平西路南侧、华佗大道西侧。

2.项目规模: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北侧、庄周路东侧、和平西路南侧、华佗大道西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0680平方米,总造价约3.94亿元,总用地面积为87944.71㎡(131.92亩),施工内容包含场区内建筑单体29栋,其中:17栋住宅(5栋17层,2栋15层,10栋10层),3栋设备房(地上1层)、6栋商铺、1栋幼儿园以及2栋门房,本次幕墙、公区装饰工程专业分包总预算金额约1478.76万元。

3.计划工期: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2历天。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幕墙、公区装饰;主楼公区、大堂、幼儿园、商铺(S5#-S8#)、配电房、东大门等内外装修装饰,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投标单位投标前请认真看阅施工图、并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投标时我方认为投标单位已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及工作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费率):77%。

7.最高投标限价(费率):77%。

注:最终价格=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控制价内幕墙、公区装饰工程施工费用×中标费率,含税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需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提供2021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工程验收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自2021年1月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业绩,其中需包含不低于300万元的幕墙专业承包业绩;如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业绩中不含幕墙,需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幕墙专业承包业绩。

注:1、须同时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及相对应的任一节点金额税务发票,总承包业绩参与投标不予认可。

2、验收证明材料指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两者提供其一即可,如为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需加盖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如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则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金额,则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带章,合同签订双方的公章)或招标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6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连续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承接亳州市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为准),投标人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3需提供自206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连续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4其他:/。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7:30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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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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