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六合区山湖灌区大泉片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 宁水发〔2025〕7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及地方 财政配套 ,项目法人为 南京市六合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六合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输配水工程,整治干、支渠8条,总长12.31千米;配套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站5座及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6160.9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输配水工程,整治干、支渠8条,总长12.31千米;配套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站5座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部分投资:5395.9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4历天。 工程计划于2025年5月2
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5年12月3
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
4月3
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项目经理要求: 须是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社保证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1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2至2025年5月
(北京
,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