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员公寓电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学员公寓电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文盛采字2025-0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2025年学员公寓电视服务项目 |
公寓电视服务 |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1 |
提供341间学员公寓和8个餐厅电视开机即实时收看,每间学员公寓无线网络(≥200M带宽)覆盖,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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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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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标包,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落实执行政府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函,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同一主体只允许一家分公司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4月2
至2025年05月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8:00至12:00,
14: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