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 浙江省台州湾新区 。项目业主为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 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主要由海塘提标加固、新开护塘河、水闸提标加固、新建闸站及沿塘生态修复等组成,提标加固 100年一遇海塘17.32km,其中十一塘段10.56km、三山北涂段3.23km、三山涂段3.53km;新开护塘河9.84km,河道面宽60m,提标加固已建水闸5座,新建洪家场浦闸站1座(设计强排能力50m³/s);开展沿塘生态修复115.08万m²,新建巡查站4处。工程等别为I等, 海塘和沿塘水闸级别为 1级 ,设计洪 (潮)标准100年一遇;靠海堤侧河道护岸属海堤一部分,建筑物级别为1级,靠台州湾大道侧河道护岸属海堤次要建筑物,建筑物等级为3级;洪家场浦闸站外海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标准50年一遇;其余临时建筑物为4级,设计标准20年一遇。项目 批复 概算总投资为 29.74 亿 元 ,计划工期五年。本项目截止 2025年2月已完成工程投资约12.15亿元, 剩余投资额 约 9.91 亿元 。
2.2 招标范围:
1) 组建现场管理咨询部,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 设计、监理、检测、施工 ) , 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投资、 质量与安全等工作 提供 技术咨询服务;
2) 参与工程各重大阶段的项目决策 ,对各单位提供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并出具意见和建议;负责审查经监理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招标人审定并协同监理指导组织落实;
3 )监督各参建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建议项目法人采取措施;
4 )组织工程建设专题会议, 并 对工程设计变更、度汛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方案进行 技术咨询 , 派技术专家协助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
5 )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协助组织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总体情况;
6) 做好服务期间项目法人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并监督各参建单位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同时 协助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申报优质工程奖等活动;
7 )协调工程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 做好服务期间项目日常巡检工作, 配合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8 )根据水利有关验收制度 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直至竣工验收 ;
9 )驻场的咨询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 6人(高级 职称 不少于 1人、中级 职称 不少于 3人),每月不少于 22 天。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每完工验收一个标段可相应减少1名驻场技术服务人员);
10) 按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组织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定期(每 月 不少于 1 次,每次不少 于 3名) 对 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形成书面巡查报告 并于 5个工作日上交招标人;
11)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检查的要求 ,组织 专家组对 工程安全生产、度汛、工程质量等开展专项检查 (每 年 不少于 4 次,每次 专家 不少 5 名) , 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形成书面 专项检查 报告 并于 5个工作日上交招标人, 进一步规范性工程建设。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直至移交工程档案为止 。 质量目标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2 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 .3 拟派项目 总 负责人应 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职称 。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止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 北京
, 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