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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头道镇绿化养护及花卉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27 绿化养护   绿化   花卉种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YXD2025-0408

项目名称:集安市头道镇绿化养护及花卉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287.00元;

最高限价:115287.00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头道镇镇区及303公路沿线;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5年05月1至 2025年11月3,共19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3)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后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4月2至2025年05月0,每天08:3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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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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