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1、2、4号线(含延长线)2025-2028年运营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管理办法》。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
1、2 号线延长线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总服务周期暂定自2025年6月1至2028年12月1
止(具体以延长线开通初期运营
为准);
1、2、4号线既有线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总服务周期自2025年12月1至2028年12月1
止;
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车辆保险期限:2025年12月1至2028年12月1
止。
2.4 采购范围:南昌轨道交通1、2、4号线(含延长线)2025-2028年运营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购,主要包括机器损坏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辆险、电梯安全责任险等险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级法人单位(“一级法人单位”指“财产保险总公司”;下同)或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
3.2.投标人为一级法人单位的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的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
3.3.投标人(投标人为一级法人单位的)或其一级法人单位(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的)202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4.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具有一项保险业绩,且业绩中须包含至少一项核心险种,如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停业整顿、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的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 文件获取方法
4.1 :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
(北京
)
5.本项目投标截止:2025年5月2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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