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兴化支公司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兴化支公司提供一辆理赔车(7座商务车)的租赁服务,用于与兴化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开展医疗巡查、异地医疗费用调查等。
1.3 项目总预算:19.8万元(含税)(自供应商方车辆交付,采购方投入使用至2027年12月3)。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项目性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响应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4供应商应具有泰州市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原因说明和相应证明文件。
2.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7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5月
17时(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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