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号线轨道车更新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地铁1号线轨道车更新购置项目,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关于下发2025年市交通委批复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计划的通知(京交函〔2025〕172号)),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线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物资供货、出厂检测、包装、运输、保险、卸货、验收、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文件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4160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其它说明: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资质,近五年(2020年4月(含)起至投标截止
止)轨道车(内燃机)整车销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资质,近五年(2020年4月
(含)起至投标截止
止)轨道车(内燃机)整车销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资质,投标设备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其他要求:/。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且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维修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5-04-29 16:00:00-2025-05-07 16: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05-23 1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