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分部(路桥三分公司)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①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入围 2024 年度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优先选用。②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具备相应供货履约能力。 财务要求:无不良财务行为,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质量要求:近三年未有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纠纷、诉讼。 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不得少于两份。 履约信用要求:①供应商在过去5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②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③供应商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④供应商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6)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公布的通知、答疑和补遗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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