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利亚米兰堡(上学苑)26幢27A幢27B幢28幢电梯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阿奎利亚米兰堡(上学苑)26幢27A幢27B幢28幢电梯更新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阿奎利亚社区居民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阿奎利亚社区居民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阿奎利亚米兰堡(上学苑)26幢27A幢27B幢28幢电梯更新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WZ0010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WZ00100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阿奎利亚米兰堡(上学苑)26幢27A幢27B幢28幢电梯更新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2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结束。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阿奎利亚米兰堡(上学苑)
2.10 招标范围:阿奎利亚米兰堡(上学苑)26幢27A幢27B幢28幢电梯更新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如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①或②项资质:①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②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除所投电梯制造商需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获取:2025年04月3
至2025年05月2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