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中医医院 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中医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2〕18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取得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3)电梯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 至投标截止
,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电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3 至 2025年05月0
……下载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5年05月2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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