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标段一:144万元;标段二:96万元。
最高限价:标段一:144万元;标段二:9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一 |
济聊馆高速以北、城区东昌路以北部分、广平镇、韩集镇辖区 |
1 |
飞防作业面积约24万亩。 |
144 |
二 |
济聊馆高速以南部分、城区东昌路以南部分 |
1 |
飞防作业面积约16万亩。 |
96 |
合同履行期限:飞防作业根据虫情监测确定,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两日内实施飞防,具体飞防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及通用航空企业运行合格证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须取得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通用航空企业运行合格证,具有飞防能力;
4)投标人须投入 2 架以上(含 2 架)携药量 400 公斤及以上直升机;(需提供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民航局查询系统截图及飞机手册;所投入的三证中国籍登记证发给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携药量以飞机手册中标注的最大外载重量为准)
5)投标人所使用药品须“三证齐全有效”(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③、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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