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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公安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一标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定远县公安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一标包

预算金额:99万元/三年(33万元/年)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招3家鉴定单位负责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首次痕迹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原因司法鉴定、机动车辆性能司法鉴定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人员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刻派员对接鉴定工作,车辆类鉴定在24小时内到达;并在第一按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鉴定;出具的检验鉴定意见书公正、客观、科学、准确。投标人若省外机构,需在中标后签约前,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备案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4月2至2025年5月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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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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