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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BJFH-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3.服务周期: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合同,在合同约定内提交至成果文件;如有修改,则持续提交成果文件,以拿到批复为准;

4.预算金额:4万元

5.磋商内容: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为指导进行编写并达到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要求,完成项目评审、经济指标、能源专项评估备案等相关工作,进行编制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扫描件);(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应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止,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1.获取:2025年04月3至2025年05月0,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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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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