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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室外工程   评定分离   科技园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2306-340161-04-01-997508

1.4 招标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GGZ0097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东南角

2.6 建设规模: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量子科技园(二期)总建筑面积约57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不超过153天。投标人投标工期将服从总承包单位今后制定的总进度计划,并根据总进度计划调整室外工程的实施进度计划;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投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9 招标范围: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量子科技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及道路景观工程的道路、围墙、科技挡墙、石材铺装、木平台、多功能球场、空中花园、景观成品采购和一期局部改造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25年4月2至投标截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5年5月2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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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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