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分公司2025-2027年度延能化公司液化石油气(正丁烷、丙丁烷)、民用液化石油气(醚后碳四)、饱和液化气、1-丁烯、拔头油、丙烯、回炼油、混合轻烃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4-GF2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分公司2025-2027年度延能化公司液化石油气(正丁烷、丙丁烷)、民用液化石油气(醚后碳四)、饱和液化气、1-丁烯、拔头油、丙烯、回炼油、混合轻烃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根据延能化公司2025-2027年度生产安排及调运计划,危化品运输分公司2025-2027年度的液化石油气(正丁烷、丙丁烷)、民用液化石油气(醚后碳四)、饱和液化气、1-丁烯、拔头油、丙烯、回炼油、混合轻烃6个标段运输业务调运量大概为110.64万吨,实际运量要根据延能化公司2025-2027年度实际生产情况来确定。
具体调运量以运输合同签订后油品需求方的实际调运数量为准,招标人对预估运量和实际调运量之间的差额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001)液化石油气(正丁烷、丙丁烷)、民用液化石油气(醚后碳四)运输;
(002)饱和液化气、1-丁烯运输;
(003)拔头油运输;
(004)丙烯运输;
(005)回炼油运输;
(006)混合轻烃运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六标段:含危险货物2类1项。五标段:含危险货物3类)。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且达标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
5.车辆要求:
一标段: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8辆同类车辆(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含2类1项)、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提供自有车辆年限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1月后(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罐体提供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中的适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系统”官方系统查询运营车辆信息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为准;(未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截图或查无结果的均视为无效车辆;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二标段: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同类车辆(饱和液化气不少于8辆,1-丁烯不少于2辆)(同类车辆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含2类1项)、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提供自有车辆年限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1月后(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罐体提供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中的适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饱和液化气车辆介质含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1-丁烯车辆介质含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或1-丁烯);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系统”官方系统查询运营车辆信息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为准;(未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截图或查无结果的均视为无效车辆;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三标段: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8辆同类车辆(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含2类1项)、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提供自有车车辆年限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1月后(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罐体提供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中的适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系统”官方系统查询运营车辆信息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为准;(未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截图或查无结果的均视为无效车辆;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四标段: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同类车辆(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含2类1项)、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提供自有车辆年限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1月后(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罐体提供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中的适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丙烯);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系统”官方系统查询运营车辆信息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为准;(未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截图或查无结果的均视为无效车辆;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五标段: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同类车辆(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含3类)、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提供自有车辆年限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1月后(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罐体提供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中的适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危货3类均可);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系统”官方系统查询运营车辆信息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为准;(未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截图或查无结果的均视为无效车辆;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
六标段: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15辆(其中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不少于10辆和重型罐式货车不少于5辆);提供有效车辆道路运输证(含2类1项)、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提供自有车车辆年限初始登记日期2019年1月后(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罐体提供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中的适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系统”官方系统查询运营车辆信息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为准;(未提供车辆信息查询截图或查无结果的均视为无效车辆;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
6.一、二、三、四、六标段: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必须为当前未在陕西延长石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分公司原料液化气、饱和液化气运输项目中备案的自有车辆,否则投标人提供自有车辆视为无效车辆(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运营车辆号为准);一、二、三、四、六标段车辆不得重复使用,否则投标人提供自有车辆视为无效车辆(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运营车辆号为准)。五标段: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必须为当前未在陕西延长石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分公司石脑油、烷基化油和柴油组分、1#2#渣油、二甲苯和MTBE、甲醇、污水和除盐水运输项目中备案的自有车辆,否则投标人提供现运营车辆视为无效车辆(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运营车辆号为准)。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4月3
到2025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