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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环境监测   水质自动   废液处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预算编号: 0025-00001594 

预算金额(元): 1330000元(国库资金:13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和本市相关实施方案,我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产生的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3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至投标截止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3至2025年05月1,每天00:00:00-12:00:00,12:00:00-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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