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炼铁总厂566烧结机头电除尘器功能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566烧结机头电除尘器功能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BGSBYXGGZHG250427207141)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设备运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566烧结机头电除尘器功能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无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7年内(2019年至今)在烧结机或球团新建或改造工程中,承担过合同额300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新建或改造109万m3/h及以上处理烟气量电除尘器同类业绩,至少1份。
业绩内容包括设计或设计施工或设计供货施工,单独供货业绩无效。
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1张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如烧结机或球团电除尘烟气处理量等信息),须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或技术协议或对应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须甲方盖公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或科室章或部门章等),乙方自行出具的无效。
若为总承包(EPC或EC)合同,则应提供对应项目的建安合同、设备供货合同、设计及其它费合同等。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①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②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④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⑤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保险证明。
⑥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本工程计划在2025年7月1

-12月3

期间,根据板材公司整体安排择机实施。
工程绝对工期60天以内。
(3)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工程热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开始支付工程款。
付款总额至合同总额的85%时,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每次预留结算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且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3)付款形式: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3

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

08时15分(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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