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4)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信虞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项目所需的电梯采购及安装。
2.2交货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城铁片区琴川大道南侧、金达路西侧(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工地现场)
2.3 合同估算价:1094万元,最高限价1010万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并确保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各批次进场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另外,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调整各批次电梯电梯进场以及取得使用许可证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人应合理确定生产或采购
,对于生产或采购后甲方未通知供货的,保管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7质保期:所有货物免费质保期最低不少于3年(以质保承诺为准),自取得法定质量监督部门合格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其他:主要包括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井道整改(若有)、临时设施、缺陷修补、调试、装潢、检测、验收、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竣工图资料以及办理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和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预埋及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4.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①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②制造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③代理商(或经销商)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5本次招标一家投标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制造商优先于代理商(或经销商);若同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靠前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授权
相同,则该品牌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3.6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2025年04月3
8:30至2025年05月1
16:00(北京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申请截止
,下同)为2025年05月2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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