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四有限公司石棉县南电花园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二公局第四有限公司石棉县南电花园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第四有限公司石棉县南电花园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房建工程,项目工期730天,设备使用地位于四川雅安市石棉县,预计进场2025年6月
。
2.2 招标范围: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设备
2.3 本次招标具体设备规格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设备数量 |
工作内容 |
使用 |
预计使用日期 |
施工地点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QTZ6013 |
3 |
吊装物料 |
12 |
2025.6.1 |
雅安石棉县新棉街道西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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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升降机 |
SC200/200 |
4 |
输送物料及作业人员 |
15 |
202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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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表内设备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和使用时长为准,如实际使用数量有所增减,具体以所报租赁单价为准,结算以实际进场数量及 2、不接受不满足影响使用情况下的型号代替。 3、填报投标报价表时,设备编号需与招标清单顺序一致。 4、本次招标金额为价税分离; (1)设备租赁中单价包含安装、拆除、折旧、大修、经常维修费、人员工资、安全设施费用、检测取证及相关资料费用、利润等不含税租金及增值税等。 (2)该单价包含出租方在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本次招标报价税率为9%,税率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中标人需响应招标人的税率调整,不含税报价部分不得调整和重新定价。 (3)设备进出场费是施工设备从储存点运送到施工地点与施工完毕后运回储存点所发生的费用。 (4)塔式起重机单价中需包含1名操作员、1名司索工的工资;施工升降机单价包含1名操作员。 5、设备年限要求:塔式起重机必须是全新设备,标塔高度以上的超高部分的标节、附着也必须是全新设备;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必须在2023年1月以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及供应能力的租赁商,且须保证出租设备为其自有设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3.1.2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必须是正规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3.1.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2-20的相关业绩。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